萍乡市人民医院创立于1928年,是萍乡地区由政府举办最早的公益性医疗机构,为萍乡市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赣南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萍乡市眼科医院、萍乡市肿瘤医院、萍乡市口腔医院、国家胸痛中心、国家心衰建设中心、国家卒中筛查中心、江西省创伤救治示范中心落户本院,是本地区医疗、科研、教学、防保及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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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是公立医院所必须坚守的办院理念。作为医务工作者应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医疗服务能达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社会目标和程度,满足人们的医疗保健需求,以期达到“人民医院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的终极目标。
人民健康服务,以救死扶伤、捍卫健康为己任。所有医护人员应时刻告诫自己,身系患者的健康安危,要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使命;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健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使人民群众感受精湛医术和一流服务给社会带来的安全和健康、给生命带来关爱和呵护。
我们秉承“保证一流质量,保持一级信誉”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打造赣湘交界区域性中心医院,创造社会放心、患者舒心,病人安心的卓越医院环境。
惠泽每一位患者及为患者服务的每一位员工,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医疗质量不但是病人的生命,也是医院的生命线。确保医疗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每位员工心目中都应树立与医院共荣辱的强烈品牌意识,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对待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