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医院

萍乡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见习护理学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3-04-19 浏览数: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工业和社会化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文件精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护士,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见习护理学员

(二)招聘人数:30

(三)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萍乡户籍。

2、资格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2022届、2023届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年龄不超过2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71日,即出生年月不超过199971日)、护理学或助产专业、历届毕业生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58日至20235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附件1,报名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科教科。

(三)资格审查:医院科教科对应聘学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学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本、学信网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证、高校毕业证、就业失业证、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注意事项: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如信息虚假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准考证发放: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于考试前1天到萍乡市人民医院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内容:护理三基知识。

四、见习管理

(一)医院根据考试结果,上报院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学员。

(二)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医院统一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学员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见习手续。

(三)见习期限为6个月。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劳动合同的相关待遇。见习期间待遇按照规定发放见习生活费1730/月,医院予以餐补396/,统一购买见习综合保险。见习期间参照规培护士进行同质化管理。

(四)签订《职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见习学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需终止见习的学员,需至少提前一个月申请(附件2),若见习培训不超过三个月,退还所有生活补助和餐补;培训超过三个月的学员,退还培训当月预发生活补助和餐补。

(五)见习期满,出具萍乡市人民医院《见习学员职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实践锻炼经历和就业证明。按医院岗位需求,可参加规培护士招聘,完成规培护士培训后,日常考核合格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经医院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期满考核合格者,择优聘用为合同制护士。

 

联系方式:0799-6778808  张老师

 

附件1:萍乡市人民医院见习护理学员申请登记表

附件2:终止见习申请表

 

 

 

 

 

                                               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3417

 

 

 

 

 

附件1

萍乡市青年职业见习计划

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

受理登记就业机构: 萍乡市人民医院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职业资

格证书


毕业院校名称


专业


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身高

cm

体重

kg

视力

左:      右:

健康状况


报名见习单位

萍乡市人民医院

报名见习岗位

见习护士

备注


 

 

见习学员备案资料粘贴栏

失业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学历证明等复印件;

协议书;

电子影像资料。

附件2

终止见习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计划见习时间

     -         

已完成见习时间

     -         

已完成轮转科室


终止见习原因


轮转科室      护士长意见

 

 

                               

护理部意见

 

 

                               

科教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