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五月,这些重要新规开始施行
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
这些新规5月施行,愈加完善的法治,为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
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自5月6日起正式实施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包括试点实施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北京、上海等20个试点城市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
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
5月1日起施行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将非银行支付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行监管。条例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定义和设立许可,完善支付业务规则,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明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
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首次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统一规定。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中间一般不得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词。
细化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地名等规定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在地名命名更名方面,办法规定了地名方案的编制内容、组织实施和变更程序,明确了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商标名称作地名的特殊规定。
加大对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
5月1日起施行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提出,对在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中弄虚作假的,加大处罚力度,规定了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取消相关资质、禁止从事相应业务等处罚,并建立信用记录制度。
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强令冒险作业而降薪
5月1日起施行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提出,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无正当理由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完善器官获取和分配制度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5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对器官捐献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完善器官获取和分配制度,实行全流程管理;加强器官移植技术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条例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
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5月1日起施行的《节约用水条例》从工业、农业、生活等方面提出了综合性的节水措施。例如,条例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生活供水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等。
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
5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提出,地方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