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十一月,这些重要新规开始施行
11月,铁路客运全面推广电子发票,差旅报销更加便捷;电动自行车加强准入认证,交通参与者更有安全保障;依法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法治,惠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
铁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的公告,11月1日起,铁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并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
无有效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自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对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5种涉农行政审批电子证照推行应用
根据农业农村部的公告,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农业农村部本级颁发的《农药登记证》等5种电子证照。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再制发这5种电子证照的纸质证照。
加强化妆品检查管理
1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明确,检查发现化妆品造成人体伤害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检查人员应立即报告派出检查单位,并报告被检查对象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被检查对象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对涉及的产品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的紧急控制措施。
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保障
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与指挥体制,明确跨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及协同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支持、引导红十字会、慈善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完善保密制度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明确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对其在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规范完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11月1日起施行,将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法律规定的机构制定的规章纳入备案范围,明确报备主体、精简报备材料数量。将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改革方向,规章规定的措施是否符合立法目的和实际情况增加为审查事项。